因擅用未经授权许可的“葛优躺”照片,旅行社被判赔葛优4万余元
来源:金融界网 2021-02-02 19:24:26
天眼查APP显示,2月1日,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增一条法律诉讼信息,原告为演员葛优,被告为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显示,原告称,被告于2016年7月12日在主办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康康辉辉伴你行】中发布了标题为“【微热门】最火表情包‘葛优躺’出处居然这么搞笑!”的配图文章。被告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在文章中大量使用原告的肖像图片,并在文章显著位置植入“大手牵小手,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九日游”的广告语和宣传海报、联系方式、品牌logo等商业宣传信息,旨在利用原告的社会知名度引人关注,从而达到宣传推广其品牌和旅游服务的目的。被告此举具有非常明显的业务导向和商业属性,极易使众多浏览者及消费者误认为原告与被告存在某种合作关系,然而这与事实严重不符,使原告蒙受公众的诸多误解。被告侵权事实清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葛优向康辉旅行社索赔16万元。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本案判决,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康康辉辉伴你行”中连续二日登载声明,向原告葛优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据原告葛优的申请,在一家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被告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并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葛优经济损失40000元、公证费346元,共计40346元。
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注册资本为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惠新茹,经营范围包括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汽车租赁;社会经济咨询;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文化、体育用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