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号炒股!海通副总监7年赚了5400万,被监管罚没超1亿
来源:红星新闻 2022-07-01 15:23:06
近7年、交易147亿元、盈利5464万元,又一名证券从业人员“借号炒股”被处罚。
在过去近7年(2013.09-2020.06)的时间内,海通证券(600837.SH)旗下公司的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刘某通过他人的5个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盈利达到约5464万元。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刘某曾提出其家庭情况困难,但上海证监局认为,这不属于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最终,刘某被罚没1.09亿元,这刷新了近年自然人罚金纪录。
交易金额147亿元
每单赚两千元,合计罚没1.09亿元
从2013年9月到2020年6月,刘某在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通资管”)工作时一路“升级”,从研究员到投资经理,再从投资经理到主持工作的权益投资部副总监。
而经上海证监局查明,在上述同一段时间内,刘某先后利用5个海通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通过其个人使用的手机和电脑设备委托下单共24623笔,累计交易金额达146.82亿元,盈利5464万元。
以此数据计算,刘某平均每单的交易金额约59.63万元,每单盈利约2219元。
截图自上海证监局官网
而刘某及其代理人主张,刘某在2015年停止使用其中两个账户,这已过行政处罚追责时效;同时,他们还拉出了一个“挡箭牌”——毛某东。
一方面,刘某及其代理人主张,在2020年上半年,刘某把另3人的证券账户、银行卡、U盾等全部交给了毛某东,让毛某东自行交易,这不存在违法行为,不应处罚。
另一方面,他们还认为,涉案的5个证券账户内的资金由刘某和毛某东共同出资,收益部分归毛某东,建议重新计算本案盈亏。
不过,上海证监局认为,刘某在近7年内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整体,且该局在2020年8月立案调查,未超过追责时效。
对于毛某东,上海证监局认为,没有证据显示存在毛某东出资、收益归毛某东的情况;后期,另3个证券账户虽由毛某东操作,但其操作是为刘某服务,资金也来源于刘某。
最终,上海证监局责令刘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约5464万元,并对刘某处以5464万元罚款,合计罚没约1.09亿元。
“罚款超过承受能力”
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已移送司法机关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高达1.09亿元的罚没金额,刷新了近年自然人罚金纪录。
刘某及其代理人曾主张,《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确定的罚款金额过高,远超刘某的承受能力。
不过,上海证监局认为,刘某提出的家庭情况困难,不属于相关规定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另外,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刘某在海通资管的工作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至2020年6月3日,而上海证监局是在2020年8月对本案进行立案调查。
刘某在案发前已离职?还是海通资管在其离职后发现端倪报告监管机构?
7月1日,红星资本局拨打了海通资管官网披露的客服电话,客服称,总部的人事信息需要向总部咨询;红星资本局又致电其提供的电话,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需致电投资者热线。
当天,红星资本局多次致电对方提供的投资者热线,始终未有人接听。
红星资本局发现,除了违法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外,刘某还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目前,该案件已经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已在刑事审判阶段,尚未判决。
截至发稿,海通证券的股价报9.71元/股,跌1.02%。
红星新闻记者 杨佩雯 实习记者 范笛
编辑 余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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