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收关注函,需说明长沙金森与姜天武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来源:乐居财经 2022-06-29 22:22:06
乐居财经讯兰兰6月29日,梦洁股份(002397.SZ)收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梦洁股份披露《关于控制权拟发生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天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建伟、李菁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爱纯拟将其持有的合计770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金森”),拟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17%。
其中姜天武拟转让1500万股,占比1.98%;李建伟拟转让1200万股,占比1.59%;李菁拟转让1000万股,占比1.32%;张爱纯拟转让4000万股,占比5.29%。同时,李建伟、李菁拟将其剩余所持的7,262.59万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长沙金森行使,拟委托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60%,其中李建伟拟委托3975.9万股,占比5.25%;李菁拟委托3286.69万股,占比4.34%;姜天武拟放弃其剩余10108.85万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3.36%。
深交所要求梦洁股份在函询相关股东及收购方的基础上需进行核实说明,姜天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建伟、李菁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仅出让其持有的部分股权的原因,确定各股东出让股份数量和比例的具体考虑和依据,本次股权转让是否存在违反股东前期承诺的情形。
说明李建伟、李菁与长沙金森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并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自查并逐条说明长沙金森与姜天武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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