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措施 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
来源:观点网 2022-05-17 19:23:07
观点网讯: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自治区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该通知表示继续执行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2022年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减免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加强金融机构与餐饮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落实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代偿和融资担保机构降费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发生的中小微企业代偿款和保费进行补助补贴,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餐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州、市)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提供融资担保费用补贴。
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信用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对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应急保供重点企业给予更多信贷支持,提供优惠利率。鼓励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
落实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代偿和融资担保机构降费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发生的中小微企业代偿款和保费进行补助补贴,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零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州、市)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提供融资担保费用补贴。
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允许企业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积极开展使用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
建立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加大对自治区旅游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旅游业信贷产品,对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增加信贷供给。
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探索为旅游业提供融资增信、风险分担、贴息奖补、应急周转等融资配套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
建立中小微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设计小额贷款支持业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普惠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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