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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他人账号,炒自家股票,通宇通讯实控人收到监管函

来源:银柿财经   2021-12-21 14:24:29

12月21日盘前,通宇通讯(002792.SZ)实控人时桂清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17年9月至11月,时桂清借用、控制姜金锁证券账户,通过大宗交易买入公司股票合计18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2019年5月至12月,时桂清通过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将上述公司股票全部卖出。

在借用、控制姜金锁证券账户买入、持有和卖出公司股票期间,时桂清未配合通宇通讯披露实际持有股票的变动情况,导致公司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股东持股情况与实际不符。2019年5月至8月,时桂清通过姜金锁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未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涉及的股份数量为19.5万股,金额为471.50万元。

深交所指出,时桂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时桂清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通宇通讯专业从事通信天线及射频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包括基站天线、射频器件、微波天线等。截至发稿,通宇通讯报16.23元/股,上涨0.81%,总市值65.25亿元。

时桂清是通宇通讯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也是公司另一位实控人吴中林的妻子。资料显示,时桂清出生于1967年10月,澳大利亚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学历。时桂清长期管理国内销售、采购等工作,自公司成立至今,曾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监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通宇通讯董事、总经理。

记者注意到,实控人借用他人账号,炒自家股票,在A股市场时有发生。

7月1日,福成股份(600965.SH)的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收到河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操纵他人账号、买卖公司股票,李福成被河北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的罚款。

此外,10月8日,ST花王(603007.SH)的实际控制人肖国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显示,肖国强借用了三个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花王股份”,敏感期后全部卖出,合计获利800余万元。证监会责令肖国强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其违法所得879.02万元,并处以2637.07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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