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银行卡收单业务违规被罚近1400万元,中汇支付今年以来已11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6次被申请破产审查
来源:蓝鲸财经 2021-09-27 20:21:59
9月27日,央行天津分行公示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下称“中汇支付”)收到近1400万元大额罚单。
罚单显示,中汇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央行天津分行处以139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蓝鲸财经发现,此次并非中汇支付首次因银行卡收单业务违规受到央行处罚。2019年3月,中汇支付青岛分公司也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央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责令限期整改,并被处罚款12万元。
天眼查显示,中汇支付成立于2009年9月,曾用名天津中汇富科技有限公司等,从事独立的第三方支付业务,业务领域深入B2C和B2B,为行业客户快速准确定制支付解决方案。注册资本为30050万人民币,目前法定代表人为陈苏平。
据了解,该公司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今年以来已11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情况皆为全部未履行。此外,其北京分公司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目前,中汇支付旗下尚有天津市中汇融金商贸有限公司、天津海购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存续,中汇支付分别持股100%、10%。
从股东信息看,中汇支付由融金汇中(北京)电子支付技术有限公司100%控股,融金汇中成立于2005年08月1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该公司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值得一提的是,融金汇中法定代表人尹宏伟曾同时担任中汇支付的法定代表人,后者于去年10月变更为陈苏平。
不仅如此,中汇支付今年以来已有6条破产审查案件信息。前4位申请人皆以中汇支付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中汇支付破产清算;后分别在法院审查期间撤回申请。
然而今年7月,又有武汉钱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洋汇科技有限公司2家公司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中汇支付进行破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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