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铃木电梯起重设备工程公司被罚7万 未按规定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来源:中国网财经 2021-06-07 16:22:02
中国网财经6月7日讯 据上海市场监管官方微信消息,上海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据了解,截至目前,上海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办“铁拳”行动各类案件2387件。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官方微信
其中,2021年3月24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铃木电梯起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铃木电梯起重设备工程公司)未按规定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7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官方微信
前期,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上海铃木电梯起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对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388弄的金鳌山小区的电梯进行日常维保的过程中,存在虚假维保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注重查看维保过程,结合扫描“上海智慧电梯码”获取的维保信息和查看视频监控跟踪电梯维保人员行动轨迹的创新监管模式,发现电梯维保人员仅后台上传维保信息而维保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的恶劣行为,判定当事人未按规定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经查,自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2月28日期间,当事人作为金鳌山小区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对该小区内的56台电梯开展任何形式的维护保养。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上海铃木电梯起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史峰,注册资本为1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是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中国网财经梳理发现,3月31日,上海铃木电梯起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因存在应急救援电话未能24小时有效应答,或者在乘客被困报警后未能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完成救援解困的违法行为被罚2万元,处罚单位是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11日,该公司因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被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来源:天眼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