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龙游县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通知
来源:观点地产网 2021-04-26 17:23:14
近日,浙江衢州龙游县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
通知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障和支持自住需求,抑制炒房投机行为。为此,通知提出12点事项:
01 强化土地供给
科学安排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及时公布土地出让年度或阶段性计划。根据商品住宅可售库存及去化周期情况,视情加大土地投放力度,增加重点区块土地供应。强化市场有效供给,2021年度城区计划投放住宅用地300亩以上(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以上),保证住宅用地市场平稳有序。
02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扩大保障性租赁用房和人才住房供给,拓宽保障渠道,加快项目建设。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存量工业用房和商务办公用房等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用房和人才住房。
构建公租房房源循环使用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公租房利用效率,逐步将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根据公租房房源情况,充分发挥国有和民营企业作用,经批准可采取定向集体配租的方式,解决有关企事业单位人才、职工临时性住房困难。
03 优化土地供应模式
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对市场关注度高的热点地块住宅用地出让,视情从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等方式中择优选取一种或多种组合竞价方式,确保“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的实现。
04 加快住宅项目建设
严禁捂地和捂盘惜售,已出让土地须加快开发,在建项目加快建设,加速推出房源入市。严格执行土地出让约定的开竣工时间,已出让尚未建设的住宅用地开竣工时间原则上不作延后调整。
05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政策,除土地出让文件对预售规模作出特殊约定外,县域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下的,须一次性申请预售。县域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分期申请预售的,每期预售建筑面积原则上均不少于3万平方米,同一地块办理预售原则上最多不超过三次。
06 实行住房限售
对市场关注度高的热点地块,土地出让前应明确该楼盘销售的商品住宅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07 加强购房合同更名管理
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已签约、备案的商品房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严厉打击未取得产权证买卖房屋等违法违规行为,符合法定情形或相关规定的才予以受理。
08 建立市场监管联动机制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联动,建立商品住宅销售备案价格会商机制。经备案的销售价格原则上不予上调。符合预售条件的新建住宅要加快入市。
09 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规范经营,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不正当经营行为。对发布虚假广告或房源信息、制造虚假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捂盘惜售、不明码标价、违规收取佣金、预售资金不入监管帐户、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0 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
加大对住房租赁的扶持力度,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但每户每年最高提取额不超过24000元且不超过当年的缴存额。
11 营造公开透明的舆论氛围
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房地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新闻舆论的正面引导,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12 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对全县房地产市场进行专题研究,综合分析房地产形势,适时出台房地产限购政策,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加大国资公司开发的商品住宅市场供给,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