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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出手!提九大要求封堵漏洞 贷中贷后严防经营贷流入楼市

来源:新京报520人参与讨论   2021-03-27 10:16:05

3月26日,银保监会、住建部、央行等三部门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加强信贷需求审核等九大要求,其中为防“空壳”企业,对企业成立时间短于1年的要进一步加强借款主体资质审核。此前,北京、广东等多地通报经营贷合规自查结果,涉嫌违规总额达数亿元。

九大要求

企业成立时间短于1年等会被加强审核

《通知》共提出九大要求,如在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方面,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企业成立时间或受让企业股权时间短于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借款人,要进一步加强借款主体资质审核,对工商注册、企业经营、纳税情况等各类信息进行交叉验证,不得以企业证明材料代替实质性审核。

在此前的调查中,曾有中介人士称可以把申请人包装成一家公司的法人、股东或监事,并提供公司流水、交易合同等材料,以此向银行申请抵押经营贷。不过,彼时就有国有大行信贷人士告诉记者,中介说的“花哨”,实际不一定能批,如公司经营不足一年就很难被通过。

在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方面,《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3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核查贷款使用情况并保存核查记录。

在加强贷中贷后管理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不得以已开展受托支付为由弱化贷后资金管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

贝壳财经3月中旬曾报道,北京地区有银行员工证实近期在严查经营贷,发现违规立刻收回。另有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截图,显示在上海地区某银行获批的500万元经营贷,因“违反贷款用途规定”被提前到期。

此外,《通知》还从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加强银行内部管理、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

多地自查

涉嫌违规额达数亿,三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排查

“今年一季度市场升温,尤其一线城市升温明显,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谈到加强经营贷审核的原因,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王小嫱表示。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称,一些经营用途贷款被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实体经济的信贷资源。《通知》严肃治理此类违规行为,将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事实上,今年以来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区均对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进行过一轮核查,核查金额巨大。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地方自查发现的涉嫌违规资金总额超过6亿元。

其中,北京银保监局3月24日通报,辖内银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发放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业务合规性开展自查,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3.4亿元,约占经营贷自查业务总量的0.35%。

“在银行自查基础上,北京银保监局会同相关部门选取重点机构进一步开展了专项核查,已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信贷资金约3000万元。”通报称。

广东银保监局3月16日通报,2月9日下发排查通知,截至通报前,辖内(不含深圳)银行机构完成个人经营性贷款自查的银行网点共4501个,排查个人经营性贷款5678亿元、个人消费贷款2165亿元,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920户。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还表示,要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畅通违规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将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等相关问题作为各类检查的重要内容。同时,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

王小嫱表示,经营贷款的初衷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的一种贷款服务,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隐患重重,加大了房地产市场的“杠杆”,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严查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是非常必要的,本政策从资格审核、中介方、抵押物等多角度规定方向,对抑制经营向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有重大意义,对楼市的健康稳定发展有积极意义。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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