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生校外就餐要请假,严禁学校参与“小饭桌”经营
来源:蓝鲸财经 2021-03-03 21:23:50
蓝鲸教育3月3日讯,今日,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校要严格履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主体责任,提升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21年底,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餐配送企业基本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学生午间、课后的活动纳入校内全时段管理,校外就餐实行外出请假制度,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小饭桌”的经营与合作。
通知提出,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在春秋季开学前后,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其中,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原材料采购、人员健康管理、操作间环境卫生、餐食加工制作、食品贮存、餐具消毒、分餐操作、留样操作和送餐过程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同时,食堂从业人员必须100%持健康体检证明上岗,定期组织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和症状监测制度,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食品原材料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体系。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通知要求,学校严格校园封闭式管理,对在校内就餐的学生要将午间、课后的活动纳入校内全时段管理,对在校外就餐的要实行外出请假制度,低年级学生外出回家就餐要落实好家长接送管理,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小饭桌”的经营与合作。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健康安全用餐的教育引导,养成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鼓励引导学生在校就餐、安全用餐,避免到无经营资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场所用餐。同时,各校要落实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完善家长参与在校就餐管理工作机制,每学期组织在校就餐满意度测评,对问题突出的要及时果断采取改进措施;及时回应师生、家长和社会关切,避免不实报道和舆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