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租公寓迎最严监管!北京重拳出击,“租金贷”只能拨付给个人,预收租金不得超3个月,押金不得超1个月
来源:金融界网 2021-02-02 16:25:09
金融界网2月2日消息 北京市住建委等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该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
此次北京政策管控,有三个内容最关键:
1、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周期必须匹配;
2、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且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
3、严控“租金贷”拨付对象,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金融界网表示,这三条内容管控了租金、押金和首付贷资金。对于租金来说,杜绝了“长收短付”的现象,规范租金的使用。对于押金来说,既规定了押金只能收取一个月的水平,同时也明确了押金托管的概念。对于首付贷资金来说,此次政策并没有打压首付贷,但是规定此类资金是不能直接给予长租公寓企业的。这三条政策较为务实,把此前长租公寓的各类漏洞给补上了。
在严跃进看来,此次北京出台的政策,具有信号意义和行业示范效应。通过此类政策,有助于规范长租公寓的运行和发展,真正促进长租公寓企业全面健康发展,有助于减少长租公寓市场的各类风险。通过此类规范,也有助于减少长租公寓的纠纷。类似政策也值得全国其他城市学习,尤其是上海、深圳等城市,在2020年二手房比较火热的情况下,很多二手房的出租也变得比较强势。所以对于此类城市,后续也需要结合租赁市场的发展,积极出台政策,真正促进长租市场的健康发展。
2020年11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房地产明确提到,2021年要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对房地产市场的内容主要着墨在租赁市场上:“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国有和民营企业都要发挥功能作用。要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