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行业不良风气亟需给数据“挤水分”
来源:潍坊晚报77人参与讨论 2020-11-14 17:16:00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6月,我国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3.09亿。此外,2020年上半年,国内电商直播超过1000万场,活跃主播数超过40万。专家认为,直播电商行业规模仍未饱和,发展空间较大,预计未来两年仍会保持较高的增长态势。
记者注意到,针对直播带货流量造假行为,各地已在加大查处力度。浙江金华市场监管部门近期查处了一起通过刷单为直播带货数据造假的案例,当事人陈某制作的专用流量刷单软件,为电商平台直播虚增观看人数、评论数、点赞数,违法经营额272.6万元。
监管部门认为,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流量刷单等方式,帮助经营者提升直播间粉丝量、点赞数、观看人数等,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情形,属于帮助虚假宣传行为。
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创说,电商直播中为创造噱头而进行的数据“注水”,既是不诚信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导致消费者不能正确掌握商品和服务的真实状况,扰乱了市场秩序。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电商、短视频等平台应强化自身监控体系,通过建设流量监测系统,实时监测主播的观看数据和流量数据,对流量造假、伪造销量等情况,及时发现、严肃处理。应将有造假行为的主播列入黑名单。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尹强民说,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要对直播带货中主播宣称的销量和使用效果谨慎对待,仔细甄别考虑后再选择购买,同时还要保留购物凭证,以便日后维权。
(文章来源:潍坊晚报)